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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before says潸然季节之烟火:相聚 离开 有时候~ 2009/11/22 11.22:周末。事隔多年又上了一节舞蹈课。在上个周四的时候。 想起小学时候舞蹈队连续三年都跳那一支经典的“木棉花儿红”,还是掩盖不了我缺乏舞蹈的协调感的事实……所以一向觉得舞蹈不是我的菜,不如唱唱歌、主持主持,更能自得其乐。 下周还有两节舞蹈课。不求姿态多优美,起码,协调一点。
天蝎和射手的交集日子。她的生日,遥祝一句快乐。 她迟早会看到这里的。 在十几天前她说我真的很适合黑色和紫色的时候,恰好网购了一双紫色的连裤袜。哈,缘份。
和另一半球的人聊天。不记得下面这句话是在什么情况下冒出来的—— 我一向对才子没有免疫力。 嗯,这是事实。但是,你知道的,才子也分为,貌似才子和真的才子。
在冻疮的预兆令人惊恐地出现之后,南方气温回升了。这是好事,天大的好事。 周日,和高同学逛街武汉。阳光很暖。 于是我决定,在爬山前,抓紧时间穿一次裙子。
我希望我拧开冰红茶的盖子的时候,看见里面写着的是,谢谢惠顾。因为兑奖期已经过了。 可是,我看见的是,再来一瓶。
重温经典—— 一辆黄色的出租,下来一个肩膀窄窄的女人,黑色长裙,扶一扶墨镜。她很优雅地,在蒂凡尼的橱窗外,吃早餐。 被暴雨淋坏却又回归怀抱的那只猫。像带有某种寓意一般,让小人物的爱情,浪漫,而又充满令人惊喜的希望。 2009/11/21 11.21:悦读 之 用科学指南生活?在一本旧的《读库》上看到姬十三写的《科学生活指南》,引言很有意思—— “对于这个世界,我们的认识不是太多,而是太少。用科学来指南生活,得注意火候。”
具体是怎么一回事呢?网站上有一些“打着科学的旗号”的帖子,告诉公众某某新闻报道了经过某某专家的某某科学研究而得出的某某结论,比如“荷尔蒙决定爱情最多只能维持两年”、“户外使用手机易遭雷击”、“手机通话实验能把鸡蛋煮熟”、“办公桌上的平均细菌数目是厕所马桶盖上的四百倍”等,貌似理论完备、出处严谨,大家也觉得很科学、很靠谱,因而口口相传,甚至造成饭桌、办公桌小圈子交谈中的一度恐慌。 大部分人因此盲从了“科学”。而小部分人呢,也许有一点点疑惑,却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未去查证。不过幸好,作者帮助我们做了这项工作,追本溯源,弄明白某某专家到底是何种水准的专家,某某科学研究到底采集了多少样本,某某实验到底是否符合逻辑,某某结论首次出现于期刊论文中时到底是如何表述的,等等。
读完这10页的篇章,你会发现,传播的力量是多么强大,而被传播的事情是如何从一开始的这个样子渐渐变成了后来的那个样子;你还会发现,“科学”是个多么受人景仰的名词,大众对有这个名词作reference的信息是多么趋之若鹜…… 当然你还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发现更多,然后我们可以一起讨论失真,讨论眼界不高、理论不深的人的张狂(或许可以用上“半罐水响叮当”一类的说法,恨铁不成钢一番),讨论阅读的益处(扩展视野,听取关于某种说法的N种意见,云云),以及讨论批判性思维——毕竟,养成怀疑的品质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使我们在浩瀚的、真假并存的信息海洋中,更接近万事万物的真相。
当然,在提炼出如上所述的众意义的同时,我们不要忘记所谓“阅读(悦读)”带来的最根本的愉悦感——试想在某个周末的中午,阳光灿烂,我们打开书本,在好几百字的关于“办公桌上的平均细菌数目是厕所马桶盖上的四百倍”的分析及清洁液巨头高乐氏(Clorox)公司赞助相关研究的目的猜测之后,我们看到了下面这段话: “最后,我惊喜地发现了另一项接踵而至的好消息,有研究称,经常使用消毒液,能杀死桌面细菌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果我没计算错的话,那的确能显著地降低我的桌面细菌含量,使之达到厕所的三百倍。” ——不免乐哉。 2009/11/15 11.15周六晚上八点三十五分,顺利到达西站。进站的时间刚刚好。不用赶,也不用等待,从天桥到车厢,一路畅行无阻。感谢在拥堵高峰期很不容易地开到北门的司机先生。相信他的这一小段阴霾的日子会很快过去。 放好行李,坐定。对面床铺有一个咿呀说话的四岁小男孩。发音不清又极闹腾,除了“妈妈”之外,我完全听不明白他在说什么,渐渐地脑子里便集了一团浆糊。于是我找出耳机,把自己淹没在熟悉的音乐声中。 一夜无眠。规律的铁轨丝毫没有帮助。后来手机被我折腾得快没电,而上面床铺的大叔开始大打呼噜。由窗户间或晃进的灯光给夜晚平添了几分静谧。还好车厢里很是温暖。
早上到达武昌,出站。遇上健谈的出租车司机。说自己结婚之前谈的一个女朋友,是北京-武昌列车的乘务员,总要自己跟着去北京玩,可终究还是因为家里隔太远分开了。 上午补觉。抱着熊也觉得冷。后来在朋友指点下在柜子里翻出一条被子,总算觉得暖和些了。 在被窝里阅读。就着雨点打在窗户上的声音。昏暗的天,枝叶摇晃。据说晚上会下雪,明天会大雪。不愿挨冻,却又有一点欣喜——南方的雪,毕竟是不常见的。 2009/11/12 11.12:大雪。神奇。两只熊。今天雪特别大。即使打着伞,衣服、包上也全是雪末。我用一顶毛线帽子把头包着,连耳朵都不想露出来。而江堂同学干脆穿上了厚厚的羽绒服,还把风雪帽给搭上了。 早上我们顺路去了学校旁边一个很小的复印店,红色的墙上有一个上着锁的小小窗口。那个师傅给我一把钥匙,我便打开铁门、跳了进去。还好,复印店里挺暖和的。等我抱着一叠温热的资料再跳出来的时候,出租车司机已经由焦急变为无奈了…… 不仅是冷。交通也不顺畅。后来我们终于踏着松软的雪层进入会场。啊,幸好我穿着带绒的靴子。 协助准备资料。复印纸何时变得如此锋利了?左手无名指光荣负伤。
最近一件很神奇的事情是,我的忘性好像变大了。忘记冰箱里有酸奶。忘记刷洗锅盖。忘记买止痛药。 然而有一件更神奇的事情是——似乎一旦我不穿黑色的外套,大家就都找不到我、看不见我了……拜托各位不要总将我的影像和黑颜色放在一起记忆,我在冬天还是挺常穿一件淡紫色的厚外套的。
最后,嗯,如果大家还记得的话,我们家有两只熊,一只叫趴趴,另一只叫呜呜:趴趴是那只棕色的,前爪分开,貌似趴趴狗,其本质却是一只眯眯熊;而呜呜是那只白色的,眼睛那里的线不知为何掉了三分之一,虽经我缝好,但终究是一副沮丧相。 仅仅两个半月,它们就有了很大的区别:趴趴变得圆滚滚的,呜呜变得很扁。究其原因,是两只熊的用途不同:趴趴是用来抱着睡觉的,而呜呜总被当作垫子或枕头。——趴趴常跟着我听CRI,夜里可以盖被子,白天趴在窗前晒太阳,“精神状态”非常不错;呜呜就比较惨了,终日趴在床角,偶尔被我抱抱,总被挤压或对折。你看,环境对熊具有多么大的影响。 2009/11/11 11.11:记录一些之前没来得及写的流水账。有一个论断是这样的。现在努力,不能改变当下的生活,却可以改变几年之后的生活。就像是,现在的一切是几年前的所作所为注定的一样。 大半周前在MSN上和一位学姐说到这个。她发来一个点头的表情,然后说自己想要的生活是我正过着这样的。同一时间我正在对她敲字说其实我想要的生活是她那样的。这不是回礼。我觉得读博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后来在熟悉的地下食堂吃完饭,在她说到她现在百分之九十的时间都用来写论文的时候,我把上一段的最后一句话说出了口。那句话带着我的诚恳和微微的热气飘进了她的领域。然后——她居然伸出手重重地打了我一下,说,别气我了……
自从上周得知出差的消息,开始买很多东西,见很多人。 神速地换了电脑,掉了的键终于不再是我写文档时的绊脚石。买了绒绒的外套和甜美范儿的大衣,是要帮助自己度过暖气还没热起来时候的零度冬天。每天下班后和不同的、熟识的朋友吃饭聊天,难道是生怕一个不小心,她/他们就不见了?
和学妹聊气场。她把自己形容为“哀怨的”,其实也不过是能量损耗。 没有失恋。没有不和。没有怠工。但是整个人是灰暗的,连笑容里也透出一丝烦躁和倦意。 我没有从头开始我的“说教”——生气是不好的。嫉妒是不好的。不满是不好的。——谁不知道这些是不好的呢?或者——可以向往改变,拥抱变化。平和,平和,再平和。 我只是建议她多接触一些积极乐观的人,或者,他们能让她觉得自在舒畅。——你不愿被别人“有毒”的射线刺伤,你费尽心力抵御外界的影响,你的能量,都损耗了。在你无法生产、补足那些能量的时候,你需要的是,阳光的普照。那么,找一些浑身散发着阳光的温暖味道的人吧。
很多问题其实都只是心态的问题。不想再躲藏,不想再灰暗,也许你就能感觉到,自己身上每一天都多了一些色彩。 可是甜美范儿的大衣终究无法被我穿出甜美的味道。她们都说,那么鲜艳的红,不像我。
一个凑数的测试。心理医生说,我会在27岁的时候,嫁给一个比我大10岁的人,不会离婚。 我很疑惑,自己是否真的那么需要安全感,或者,一个导师,一个人生阅历丰富到可以指点我的灵魂伙伴。By the way,年月使人成熟这个命题很像一个伪命题。 后来我决定,不相信这个测试结果——因为,这个心理医生不够沉静,问问题太赶,以至于我严重怀疑他的专业性。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我猜测我妈会比较希望测试的结果是,我会在25-27岁的时候,嫁给一个比我大3-5岁的人,不会离婚云云,而我个人觉得把年龄改为大1-8岁在幸福程度上应该也没有什么区别……
雨夹雪。冷天气,逢故人。 一年未见了。她还是老样子,几乎,没变。还是亲切与熟悉的感觉。她裹在白色的羽绒服里,仍是短发,看起来气色不错。
而后来回家上线遇见的另一位故人的生活,变得,如果形容的话,是水深火热。 我告诉她There’s always a way,还推荐她看三部电影。但是这些都没有用,如果她不能用理智控制自己的行为。我们开始老话重提,说一定要放手,尤其是对于明知道自己应该放手、也非放手不可的人。我们又开始讲很多道理,在明知道那些道理只对局外的人有用的时候。当且仅当时过境迁,我们才能把一些很辛苦的事情凝练成简单通用的道理——可道理是形而上的,疼痛却如影随形。 决断,是只有她自己一个人能做的事情。走出来吧。拯救理智。将自己的心神,专注于更美好的天。
夜里,雪地反光。透着窗帘也有浑浑的颜色。屋子里居然还看得见蚊子。可是听不了广播了,似乎电波被阻断。 看Lie to me,开始的时候有一些兴趣,对那些代表着欺骗的微表情。后来发现编剧的科学知识储备有限,或者说这个领域的显性知识本身有限,到第一季末尾已经绕不开固定的模式。相比来说还是Criminal minds技高一筹。
今天据说是单身节日。 Whatever。套一件厚棉服。加一顶毛线帽。我们穿过雪地,去享受美食。 霓虹灯下没有一点热烈的节日气氛。但是,清汤上浮着的豌豆苗,是带着热腾腾的香气的。 2009/11/07 11.7:原来不是TA。这个周五的晚上,和Leaf一起,看<500 Days of Summer>。 相信爱情的Tom爱上了不相信爱情的Summer。他们一起经历了浪漫美好、却没有正式确定恋爱关系的一年,然后Summer离开了Tom。Tom痛苦、挣扎,幻想着自己能追回Summer,因为他觉得Summer就是the one。后来Tom变得不相信爱情,他觉得爱情是谎言;而原本不相信爱情的Summer却为爱情选择了安定下来,她嫁了人。
我们也许都曾经是那样的Tom。我们遇上不愿安定的爱人,以为自己可以改变对方,使他们/她们与我们一起拥有对爱情的展望与信仰;我们在失去后反复纠结,或者是陷在片面的美好回忆中无法自拔,或者是不停地自我怀疑,想弄明白究竟恋爱关系里是哪里出了错;我们不甘心,我们强迫自己相信他们/她们就是the one(s),我们无法忘记,我们绝不放弃…… 我们也许也曾经是那样的Summer。我们觉得未来是一盏太遥远的灯,以至于它拥有的是与当下的快乐和自在相比暗淡许多的光线;我们从深爱我们的人身上看到爱情光鲜的神采,却总是感觉不尽对,因而只能感激、无法偿还;我们毅然决然地放手,把一时的伤害视作长远的善良,因为如果不需同行也就不应再相守……
当失去一个在自己的臆想中重要非常的人的时候,你去回首,去纪念,想起来的不过是他/她的千般好,和你们每时每刻的快乐幸福。即使你们原本也和大街小巷的每一对情侣一样时而不合、吵闹。所以,等一等,你才会发现你留恋的仅仅是记忆的一个角。而再等等,你就会,连好处也想不起来了。 那个时候,才是放下,才是遗忘。 正如影片的最后,Tom终于知道,原来Summer不是the one,原来不是她。而一篇影评更是一针见血:“不爱你的,不会是你的真爱。不会是the one。”
这不由让我想起一个故事:他不再爱她,所以任由她伤心痛苦;后来她终于也不再爱他,因而无所谓于他的爱或不爱。她记得某一天里自己绞尽脑汁要想出他的好处,然而沉默许久,终究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遗忘。就是这个人的影像从你生活的各个角落悄然褪去,有关于这个人的记忆也渐渐模糊,他/她最后只不过剩下一个毫无附加意义的名字。当你在听到或提起这个名字,你的心里不再有波澜,既没有怀念也没有痛楚,他/她于你来说就像是一个陌生人一样,也许曾经熟识,却也和从未认识没有什么两样。 2009/10/31 10.31:日志,周记。充实。该做的工作,和计划外的事。挑一套合身的西服。吃一餐美味的烤鱼。祝愿闺蜜的考试顺利。 我接好了项链,却一直忘记戴。从阳光的一片灿烂,到层层的阴霾。 MSN和手机短讯里的一点点纠结。约会不再,争吵未至。电波里满是陌生的音乐和不那么有趣的对话。仍新鲜而又亲切的手机,却开始偶尔接收不到来电。 一旦早起便迫切地需要午休,然而午休间的噩梦又让我再次错失掉睡眠。有一两个夜里很困了但却怎么也睡不着,我想着什么样的声音才可以cheer me up。
她问,你现在还会因为一些人、一些事情难过么,哪怕那种难过只能持续五分钟。我顿了一顿,回答说,会的吧,不过很少了。 然后我们之间有一段短暂的沉默。没有五分钟那么长的时间。她分明有一些心事。我知道是什么,却只能建言,而无法解决。哪有那么多事情值得难过。情绪,内敛着,就终究只是自己一个人的事情;而一旦外放了,又伤己伤人了。 我们筑起厚厚的墙,妄图不被他人的喜怒哀乐所干扰。我们不再计较,守不守时,算不算数。也许生活早已不是上个周末肉肉所说的那个样子,它在我的时代已经变得太多了。 不过,等一等,就好了。等一等就好了。
我很想念一些人。他/她们的样子和声音。和他/她们在一起时我自己的样子和声音。这种感觉在周五的夜晚尤为强烈。可是,麻雀近半年没再到北京出差;树树在我在杭州的时候去了法国;而龙龙要婚了,她说或许在明年……
寒潮来袭。只有裹在被子里是觉得暖和的。 周六实在不想起床。思想斗争半分钟,然后发现再纠结下去便赶不上Science Sparkles的活动了。 北航是绿色的,很静。有三三两两戴着口罩的行人。嘉年华很像是一个校园文化节,让我想起前些年文化广场上的红黑色海报。 视频短片里西装革履的男人行色匆匆,对着镜头丢下一句话——科学是什么啊?科学是科学发展观,对,就是科学发展观。全场爆笑。然后屏幕上出现了一群小学生。一个小女孩声音脆脆地说,其实我觉得当科学家挺没有意思的。旁边一个小男孩立刻把手圈起来放在眼睛处,说,对啊,他们都戴着圆圆的眼镜,看起来很傻。…… 再回想起这些可爱的片段的时候,同时浮现出的还有与姬十三握手道别时他的两颗松鼠牙。
科学是什么?科学是为什么。 科学是什么颜色?我本来觉得它应该是静谧、深邃的颜色,带着一点点荧光的黑,生动而遥远。可是参加完这个活动,我又觉得它如果是很sparkling的,感觉也不错。 科学能流行/普及么?科学在词典里的定义是“反映自然、社会、思维等的客观规律的分科的知识体系”。是规律而不仅仅是表象,说明科学探究的是本质和原因。我认为,它可以是一种流行,它可以成为大众都趋之若鹜的东西;可是科学与艺术一样,在某种意义上也带着精英与准精英的标识,如果普及了,就叫做常识了。
两周逛街以来,终于购物。一双浅色的短靴。配着今年很流行的紫色的盒子。 这是,在众人力谏+被衣柜里一大堆不同款式的黑色衣物弄得晕头转向之后,发誓进军其它颜色领域的第一件战利品。至少,是表明了一种态度。 2009/10/20 10.20:关于两本书。阅读汪曾祺成名小说《大淖记事》。文中他写道:“她的眼睛还是那么亮,长睫毛忽扇忽扇的。但是眼神显得更深沉,更坚定了。她从一个姑娘变成了一个很能干的小媳妇。”我读到这里的时候,心里觉得被什么撞了一下。 乡风浸润中的人们,多么纯朴,然而这种纯朴就好像可以让他们什么也不害怕了,即便是爹和“丈夫”都要一个女人做力气活儿去养活,即便自己面前是未知的、不知什么时候才会消散的生活的苦。 汪曾祺的文字淡淡的,其间有一种仿佛天塌下来也没多大事儿一般的冷静。而正是这种带着冷静和一点点对民俗民风的热忱的调子,让他的故事充满着令人回味悠长的魔力。 ——谢谢Yeka推荐。
今日调整了工作计划,尽我所能把时间专注于笑来老师《把时间当作朋友》三刷勘误工作上。我拿起一本样书,用一支铅笔在上面划着。每翻过一页都尽量保持白色封皮和内页平整完好——爱书的强迫症作祟。此情此景,与三个月前在清华某间办公室里花五个小时做《把》二刷勘误,如出一辙。 这是本相当不错的书。好读且耐读,有益也有意义。然而我这么一个爱写书评的人却一直没有办法为它写一篇书评。因为我与它的“亲密接触”,每一次都太过亲密了,从版式、字词,细到每一处标点。太“字斟句酌”而丧失了连贯而舒适的阅读快感。我想,等到更为精美的四刷样书面市了,我一定要找个温暖迷人的午后,好好地阅读一遍,以一个纯读者的心态。 2009/10/18 10.18:在,大风天。早上八点钟的时候,我给自己列了五项虽然今天是周末但也要完成的工作,然后在第六项写上——更新个人博客,作为对完成前五项工作的奖励。 现在,14点51分,我终于可以来领取我的奖励了——
这几日北京开始降温了。常常能听到外面非常非常非常大的风声。那种声音给即便是躲在屋里的人也带来了很凛冽的冷意。
周四去了天津。在傍晚归来的街道上,旁若无人地听CRI。 音乐里掺杂着不那么流利的女声。原来有一些主持,听起来也not that charming。
听随后一起吃自助的校友讲很多情感故事。大部分没进入脑子,因为那个年代,似乎有点遥远了?只记得凉拌的黑木耳很可口,还有就是酸梅汤里莫名其妙掺了西瓜汁。 后来这一位前辈总结说,有很多人,喜欢在感情关系中影响人、控制人;但如果他们发现自己占不了上风,就会以荒唐的方式博人关注。我一边喝豆浆一边连连点头,脑子里却像盛满一大堆浆糊一样——呵,原来我们的恋爱都是这么失败的? 如果我要去批判,那我就得去寻找例证。但其实真的是不太记得了。似乎那些代表控制和关注的剧情,一件也没有发生。也没有很美或者很凄凉的、很浪漫或者很悲情的结尾。都没有。就仅仅是结尾而已。我甚至忘记了最后回头看他一眼,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不再记得他的样子。没有说原谅。没有祝幸福。也许这样淡淡的,简单平凡的,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才是真正的永别。
周五。大表哥的铁哥们儿杨来北京出差。和他去了麻辣诱惑,那里的芦荟明显不如杭州的好吃。这种东西,还是一定要用酸奶调味的。 几年前我去西安的时候,杨把我照顾得很好。他把自己的宿舍让给我住,还给我准备好了新被单、拖鞋等一系列用品。我总跟他说像他这样善良的人一定会有好报的。这次不过大半年没见,听说他上月居然婚了。看来零九真是结婚年。想起前日在与家人商量12月26日那个周末回重庆参加大表哥的婚礼的时候,正好给三表哥打了个电话——正遇上他从民政局领完结婚证出来。啊,timing…于是给了他最早的新婚祝福。 April听完这一段,说,我们真可怜。 然后我花了五分钟鼓励她,顺便也鼓励了一下我自己。最后她说,好吧,听Summer姐的话,要自信,不要急。
周六早上打算去修我的项链。脖子空空的滋味实在不好受。 可惜连走了三个商场,遭遇各种失败的缘由。看来,注定是要等待最近忙碌至极的L一起去修项链的。但是,十一答应要留给L的美食就不用再等了,我得用它来安慰安慰我的“失败”。
然后我们一行人去往遥远的大兴,参加一个于北大软微学院举办的《我是一只IT小小鸟》的校友交流活动。 那是个清静的好去处。可惜太远。离地铁4号线终点站还有十几公里的路程。但也许,正是由于她的地理位置,她才格外地像,别样的自家殿堂。其间空气清新,学生相对较少,每个人的精神都看起来很不错。阳光照进教学楼,台阶上有安静的影子。 活动结束后我们被塞车困在了陌生的道路上。夜景下,有一些图片有别样的风味。后来好不容易进了地铁,感觉到剧烈的头疼。那个时候我斜靠在座位上,很怀念Luv Letter的电子感觉的钢琴声。我想推荐这整张专辑给我的人没有想到我会这么喜欢它。
后来到家便早早睡了。九点钟。算是睡得最早的一个周六。 睡眠中倒没有头疼的干扰。不过是,很频繁的梦,有相似的情节。在梦里把未完成的工作重复做了很多次。每一次略醒,都发现其实自己仍什么都没有做。 太纠结了。不如起床干活。
断却回国了。我听见电话那头传来她熟悉而亲切的声音。 只是见面并非在今天。我这么一个随意把头发一拢便开始工作的形象,还是过两天修整修整再见吧。
中午的时候我喝掉一小碗绿油油的青菜汤。裹一件外套。看一本杂志。 突然想起,应该祝愿朋友的新工作顺利。 2009/10/11 10.11:也说生活。对假期最深的印象之一,是在某段上午的末尾里,我捧着本《情人》,闻着厨房里飘出的糖醋排骨的香味,听《C’est La Vie》。 那个时候我狠狠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生活真是美好。这个情景定格在了我的记忆里,虽然十分钟后它便不复存在——那句话怎么说的,美好总是短暂。
一年前我也感叹过一次生活真是美好。那是某次和大宝同学对坐在白石桥南的烤鱼小店。 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我们都要了凉茶,讲完一大段充满感情的话,便一碰杯,一饮而尽。对于我这种滴酒不沾的人来说,那个一饮而尽的姿势实在很潇洒。当时她说,姐,那个时候我在船上,我都控制不住自己想要跳下去。然后我在隔天的日志里原封不动地把这句话写了上去。
也许我们当时之所以觉得生活那么美好,不过是因为我们都经历过那些被痛苦甚至怨恨折磨得失掉对自己、对人生的热爱和信任的瞬间,那些爆破的情绪强势地把我们的感知和我们的躯体拆开成像不相关的两个人。比如她在船上的时候,一个她可能已经被抽离出来,上升,在半空中俯视着肝肠寸断的另一个她,或者还思考着这另一个她会不会就跳下去,脑子里蹦出一个大大的问号——这样的情景绘成漫画,大抵是很有趣的。
某次不知是谁问到是否想过自杀的问题,话一出口,在场的一多半都频频点头。我才意识到这个问题原来如此普遍。被击垮了,因缘巧合,又站起来,继续走下去。原来有这么多人是所谓的幸存者。 可是,知道自己不应死,也不一定就能想清楚一个很玄乎的命题——如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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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更多时候其实是零碎的—— 跟L讨论,越是忙碌,越是感觉压力,越应该安排多彩的闲余生活。 跟V分享,最近一次快速解决情绪不佳状况的方式是,去到对面的光合作用书屋,挑本书坐下阅读,《悲观主义的花朵》。半小时就恢复情绪,并且感觉不错。 跟X讲解一份菜谱。她表现及格。总算是,代表新生活开始的Home Dinner第一餐。 而D学会做菜,并且表示出对做菜的极大兴趣。这大约是最近最让人惊异的事情了。
偶尔有不安全感—— 凌晨时分项链断掉。五年不离身的东西不在,感觉脖子空空,有异样的冷意。
偶尔很享受助人之乐—— 素不相识的学妹和新认识的小朋友请教关于英语学习的问题,尽我所能,告诉他们。 帮T参考,购买数码产品。在电子城里被众导购尾随。一齐巧妙躲过那些拉扯我们的手。
偶尔有些小遗憾—— 遍寻不着,合适的短靴和钱夹,和心仪的去年款的长针织衫。 太极拳原来不是我的菜。失眠+起太早,导致傍晚的两小时补觉。
偶尔会心一笑—— 时隔大半年,四个人在夜色里走进烤鱼小店,老板娘说想念我们了。 发现用看图表的间隙看龙应台,居然非常搭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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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生活正是,所有的可能和不可能,以及我们认识与重认识所有的可能和不可能的过程? 2009/10/07 10.7:美剧啊美剧。再啰嗦几句英语学习。K终于看了一年前我推荐的Gossip Girl。他说看完后脑子里全是稀里哗啦的英语声。其实我喜欢的正是这种感觉,所以我看Grey’s Anatomy,看Hustle,看How I Met Your Mother,每次两三集,接连着。这是我,和我的大部分同学们,从大学时代就开始的爱好,而我们都无一例外地坚持到了现在。 我以为,看美剧/英剧的感觉,讲究的是恰如其分——在关掉视频之后的一两分钟里,感觉得到自己对于说话的自然反应是用英文,而且在想要把思维调整回中文的时候还能感受到那么一点点的阻碍,就到位了。
好几年前我为一家校园杂志写过一篇讲流行趋势的文章,其中就提到美剧,并推荐了个人觉得很有特色的几部美剧,比如Criminal Minds、Veronica Mars和让班里一位同学痴迷到给剧组写信的One Tree Hill等。后来在写作某门专业课的学期读书报告的时候,也借着为传播学大师的理论寻找实例的由头很看了一些真人秀,诸如Apprentice、America’s Next Top Model、Project Runway、So You Think You Can Dance一类。这么多部形形色色的美剧/英剧看下来,发现其中一大部分都是很不错的,即便有些情节只围绕着青春校园里的风月八卦事,编剧们也很善于挖掘出故事背后的普遍意义,剧首与剧末的诘问都很有意思。
既然讲到美剧,在此也顺便对一些朋友关于学英语的观点发表一下个人看法。
第一种观点:学英语需要环境。 赞同啊,学什么语言都需要环境。但没有环境怎么办?自己创造呗。每周两部英文电影,最好选有英文字幕的(或者看过的电影,不要字幕)。既有了语言环境,又欣赏了电影,愉悦身心啊——同时,兴趣也有了。一举两得啊。
第二种观点:过了专业八级就说明英文水平高。 不尽同意——由于北外老师甚至不为学生参加专业四八级考试组织复习或留出复习时间,仅仅是到了考试时间学生自己去考、过一阵子再给个分数单子而已,所以权当他们都没把考级这事看作多大件事儿。其实学生自己也似乎没把这事看作多大件事儿,也没有人觉得专八得优的人英语水平就比刚及格的人高。中国的考试嘛,都是讲套路的,所以真题是很有用的。不过,专八考试还是比专四有意思,至少没那么多语法考点,死记硬背的,除开完型、阅读、翻译不说,听力和写作部分还是挺有趣的。
第三种观点:外语是工具。 同意——但是!个人觉得学外语最大的好处是思维。当一个人由于学习外语的机缘接触到很多西方的观念、文化,如果这个人本身的思想是开放的,那么TA就可以批判地吸收一些西化的思维,与自己本来的思维融合。这样,TA看世界、看问题的角度就多元化了,世界在其眼中会更多彩多姿,问题在其眼中也会有更多种解决的途径。这个道理也适用于各学科学习,一个只懂一门学科的人看待事物的角度太单一,而一旦TA文史哲理化生样样涉及,TA的思考力、领悟力就会大幅跃升。(所以,在精读之外,泛读也是很必要的!)
最后啰嗦一句:感谢北外的英语听力老师,虽然六门英文专业课中我最不喜欢的一门就是听力,但是,你们选的很多美国电影、纪录片,还有北外大一新生必看篇目Friends,的确是很好的启蒙。 2009/10/04 10.41 记得小时候,妈妈把做完的菜端上桌的时候,爸爸总会尝一口,挑一处毛病——盐多了,油多了,炒的时间短了,菜的切块大了,等等。我看见妈妈的脸色不好看了,就会说,挺好吃的,爸爸不是美食家,我才是,所以要听我的。然后妈妈的表情就会舒缓一点。那个时候我说这句话不过是在例行公事,只是希望吃饭时气氛好一些而已。 现在我自己下厨了。我发现在大多数时候我把菜端上桌的时候,都有一种油然而生的成就感——啊,终于做完了,可以开饭啦。但如果那时对方跟我说一句咸了淡了,我就会很沮丧,就像是作业没pass一样。我终于能够切身体会到当年妈妈的心情。 可奇怪的是,这几日原本挑剔的爸爸居然没给我做的菜挑一处毛病,不知道他是懂得了要尊重“厨师”的劳动成果,还是为了给我这个女儿继续努力的勇气。
2 记得有一年我看了一堆尼采的著作,为一门西方哲学课写了篇期终报告。当我终于写完的时候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了Z,他非常不屑地说了句,尼采是疯子。然后他看了眼我手里拿着的一本几米的漫画书(那是一位朋友刚送我的礼物),说,几米也是疯子,都是疯子。 一度我觉得这是我自己的问题——我想我为什么看的都是“疯子”的书呢,是不会选择还是不懂欣赏。即便是好几年过去了,一次在书店里我看见L拿起一本几米的书翻阅的时候,我也很想很想问他,你也认为他是疯子么。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种声音。你听得见其中的一些,听清楚了,即便还微微一笑,却也不一定要跟着走。我并不是几米的fan,我不过认为他的一些漫画的配文很有趣而已。后来我知道了,在Z的评价体系里,有好多人都是疯子,杜拉斯或者柏拉图——或许当我告诉他要体恤下属、尊重他人的意见时,当我对很多选修课表示出兴趣时,当我饶有兴致地用摄影记录出游时,当我认认真真写每门专业课的作业和毕业论文时,他也认为我是个疯子。其实,那不过是因为我们是太过不同的两个人。
3 记得毕业后的某一天,我和闺蜜V在逛街的时候感叹,原本在学校里最被看好的那几对,现在竟然一对不剩。而T从高中时期延续至今的甜蜜恋爱,是我们的最后榜样。 昨天和A谈到同样的问题。她说你等我回来吧,然后我们至少就可以实现当年关于poker night的梦想了,至于别的,等等再说。其实除了poker night,我更盼望实现的梦想是,我们四个姐妹在每个周六中午,从京城的不同地方,从家人或者男友的身边,赶到固定的一间咖啡馆/茶餐厅小聚,聊聊生活,笑笑八卦,解解困惑。哈,我们都会有美好的生活的——新一集的Gossip Girl里说,two wrongs make a twisted right。所以你看,怎么都可以right。坚持自我,总会找到同类。 2009/10/03 10.3小时候,爸妈常会带我去玩:去文化宫看文艺表演,去广场看露天电影,去书市淘各式好书……他们拉着我的手过马路。他们在各式景点前为我拍照留影。当我翻开以前的老相簿,我看到里面都是我自己一个人的相片,穿着好看的衣服,喜笑颜开。 而现在,我可以带他们逛北京:中关村、海淀公园、宜家家居、国家大剧院、天安门广场、王府井、军事博物馆、鸟巢、水立方……我可以拉着他们的手过马路。我可以在每一个景点前,叫他们看向镜头。我变成了一个导游+摄影师。
每天我起得早早,然后带着他们走很多很多的路。每天我在厨房,和妈妈讨论烹调,然后一起炒菜做饭,配上简单的汤。每天我都告诉他们,我一定会好好工作、好好学习、好好寻找我未来的另一半——他一定会喜欢阅读喜欢创新、努力工作努力生活、勇敢体贴善良有趣——这样的标准让他们很放心,而世界上并不是没有这样的人。 2009/09/25 9.25:其实我不过是想讲个故事(一)。我侧过头的时候,正好瞅见右手臂上被油烫的红色横点。已经过去两天了,不再有疼痛的感觉。但不知道为什么,这点小伤却让我想起了一些故事。
故事一:其实只不过是被蹭饭。
快下班的时候,L跟我约好,七点来我家蹭饭。 这个约会让我很是纠结。因为今天我实在感觉有些疲惫,而晚饭我本来是打算凑合着过的。也许煮个鸡蛋,配点小米粥,之后再喝点酸奶吃吃水果就好了。可是有人来蹭饭的话,我总不好意思让客人跟着我过这种“清贫”的生活吧。 L这孩子最近一段时间也是忙坏了的,整天累得快不知道东西南北了。一比较,我觉得自己这点小忙碌小疲惫简直不算个啥。另,这孩子说怕我麻烦,订餐就行,可我这种几乎从来不订餐的人短短时间里去哪儿找不错的家常炒菜馆的电话呢? 于是没辙,只得换了衣服去趟超市,简单买些肉和菜,准备自己做。
故事讲到这里要跳过中间一段,先讲结果。 结果是,快七点半的时候L终于出现,消灭掉一半食物,然后对我说,有点咸。再然后,我找了一个我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很荒唐的借口——我说,因为你来之前菜已经凉掉了,我热了三次,每次热的时候加了一点水,怕冲淡味道,又放了一点盐。 ……
关于这个故事,其实我真正想讨论的,是这个借口,以及背后真正的理由。
所以我们得回到故事本身。话说我提着一袋子东西回家的时候,已经六点半了,而约好的时间是七点(L的原话是七点要吃上饭)。于是我的强迫症便发作了——我原本就是个比较难以忍受拖拉、无序和迟到的人——我一看做菜的时间只有半个小时,就有点发慌。发慌的表现之一就是一股脑儿从冰箱里拿出所需要的所有材料、调味品,一下子就把厨房的搁物台堆得满满。而我一看自己面前堆着这么多东西,心里更慌了。(p.s.佐藤可士和的超整理术的确很有道理) 然后我便像赶场一样地做菜。一个炒青菜,一个羊肉,一个粉丝汤。每样都做得很仓促,调料都是往里扔的(注意,是“扔”,不保证数量……)。然后三下五除二做完,端进屋里,觉得自己总算赶在L到之前完成了,可以坐下来歇会儿。
这时一看时间,才六点四十五。也就是说,我其实只花了十五分钟,就做完了我原本害怕在半小时里都做不完的事情。也就是说,我其实并不用做菜做得这么赶,更重要的是,我其实并不用在心里这么赶,给自己这么大的压力和紧迫感。 但当时,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这些。可能是还陷在那种紧张的情绪中吧,我开始坐立不安。而接下来,我还要担心另一个问题——菜,是会凉的。 于是我发短信问L到哪里了,然后把炒锅等器皿都洗净放好,把没用完的东西都收到冰箱,又擦干净了厨房的搁物台。这时时间也不过快七点而已。再然后我发现菜凉了,于是热了一次。觉得厨房的地板有些黏乎,又拖了拖地。后来又热了一次菜,同时想起来今天买了橘子,可以拿出来吃。到快七点半时,L终于到了。所以,在这个等待的过程中,我确实热了三次菜,可是,那并不是菜咸了的真正原因。
话说回来—— 哪怕L是七点准时到的又怎么样?菜还是会咸。因为我在赶,我把这次的做菜当成了一个任务,而不是一件有趣的事情。所以我当然也无法拥有与往常一样一边做汤一边用小勺子尝味道的那种闲适的心情。 哪怕L到的时候我还在做菜又怎么样?只做好一个菜,也一样可以吃。L不会在乎的,很少有人在乎的吧——最重要的,永远是心意,是被蹭饭者的热情好客,或者朋友一起吃饭的愉快气氛。 其实咸了又怎么样?如果我能够在做菜当时,或者仅仅在听到这句评论时,保持从容,而不是急切地寻找一个幼稚的借口。我可以一笑置之,我可以承认错误下次改正,我甚至可以开玩笑地说,就是咸,爱吃不吃。这些方式至少都比我事实上做的要好。
后来L乖乖地刷碗,临走还帮我拧出去一大袋厨房垃圾。这孩子很不错,非常不错……这些是后话,暂略去不表。 我想问的是,为什么人总是要找借口?每一次,在接收到外界的刺激讯息时,哪怕只是一个小到甚至不用回答的问题,都会潜意识地“反击”或“逃避”。人为什么总像刺猬一样,把自己的刺都竖起来,而把体贴柔软的地方都藏在内里? 而找借口,避重就轻,也是一种自我保护吧。那我们为什么要自我保护——所谓“保护”,就是觉得外界并不安全,所以为自己竖个屏障,把自己跟世界隔起来。可是我们为什么要把自己隔绝起来?
由这个问题引申下去,可以说的就多了。而我并不认为自己能把它说得多么透彻。我最近几日的MSN签名是“修心”,但也许我和这世界上绝大多数的人一样,只不过站在心的门口,偶尔窥视,想一探究竟却又不得法,更别提要“正心”以及“养心”了。 我现在只能说,从容是一种良好的生活态度;诚实面对自己,是解开“自我保护”的魔咒的第一步。至于别的,我想我们还需要一同学习,一起感悟。 2009/09/20 9.20:分享的好处。去年《李米的猜想》上映的时候,我从周迅饰演的瘦削女孩的身上,感受到一种非同反响的坚持。不是甜蜜的结局,也不仅仅是传统套路的牺牲,居然有种直指人心的力量。 于是我向很多朋友推荐了这部电影,这部在一些小场景的设置上有些过了头而显得不够成熟的电影。它毕竟有自己闪光的几个地方,让人一看就感觉到潮涌般而来的悲伤。 悲伤是好的。它的刺痛感,往往能让人顿悟自己是在如何丰盈真实地活着。
上上周Flora准备在网店买书,问我有没有什么好的文学作品推荐。 茨威格。我说。 其实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读过文学作品了。对大二时每周五本(大部分是文学作品)的借阅时光也相当怀念。但那些曾使我印象深刻的书,我总是会在任何一个合适的时机推荐它们。——你可以读他的小说,你会觉得他比你更了解自己。我说。你看过由他小说改编的电影,你在中学学过他的散文,但相信我,他的小说会比那些东西更打动你,简直是,amazing。 然后她下了订单。而我知道她不会失望。
听过电影<Once>里的主题音乐后,我也向很多朋友推荐过。越是有更多的人喜欢这些音乐,我越觉得世界是我所幻想中的可爱。 …… 还有更多的例子。不为了什么。只是分享而已。
我喜欢了一篇文章、一曲音乐、一部电影,我想告诉你,告诉所有人——我发现了一个奇妙的东西。我希望你们也拥有我发现的这些美的经历。也许你们会在读到某些词句时会心一笑,会在旋律缭绕时忘却烦恼,会在电影终了时多些感悟,这些你们甚至用不着告诉我。我分享,并在分享的过程中得到愉悦,这就够了。 所以,分享的好处?也许它更多的是一种天性。否则我的Google Reader上怎么会常有1000+的条目:)
所以有时候觉得自己能够帮忙做一些事情,把好的东西、觉得对很多人会有用或有益的东西,分享出来,是一种特别奇妙的体验。比如,Sujie和Lin的书,他们对某一领域的理解和分析,其实也是成长的体验与对生活的感悟。 当然,在分享的过程中,也会有一些意外收获——若不是上周推荐家里书架上的书给lin,我又怎么会发现一直想读的那本《美学十五讲》被我遗忘在角落已经多时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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